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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2025-05-27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好财产分配和个人债务问题,并且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与探望权也需做出明确约定。此外,《民法典》还特别强调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问题在离婚中怎样处理好?

在离婚案件中,债务问题的处理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如债务产生的原因、用途等)以及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来决定如何分担这些债务。此外,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某笔债务确实是另一方个人行为导致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可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单独承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书中不仅需要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及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更重要的是要详细规定关于共同财产分割、个人债务承担方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其探视安排等内容,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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